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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庭审新进展: 11名作者提供三大旅行箱证据!抄袭纷争何时休?

2017-02-17 来源: 首席娱乐官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锦绣未央》庭审新进展: 11名作者提供三大旅行箱证据!抄袭纷争何时休? - 1


去年底热播的电视剧《锦绣未央》的原著小说,自该剧播出以来就深陷“抄袭门”的各种传闻之中,被指抄袭219部书。11名作家诉《锦绣未央》著作权侵权案,昨日上午在朝阳法院进行庭前交换证据。众作家要求《锦绣未央》原著作者周静及销售商停止侵权并道歉,并索赔200余万。

 

2月15日,在法院的主持下,该案件的原被告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这也意味着该案的开庭审理阶段,将在不久之后正式启动。这场整整持续了四年的维权,终于在2017年年初,连跨了几步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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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证据交换现场,原告提交证据的情况

 

《锦绣未央》被诉侵权 

11名原告提供了三大旅行箱证据 

 

事实上,针对网文《锦绣未央》的抄袭举报,早在2013年就已经在网络上出现,甚至被爆出抄袭200多部小说的文段。而此次起诉案涉抄袭的作品中,仅《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涉嫌被《锦绣未央》抄袭的语句就达540句之多,抄袭情节达97个。甚至有网友笑称,《锦绣未央》只是把网上的文章和梗整合了一下,就摇身一变成了新作品。

 

根据报道,15日在朝阳法院的庭前证据交换中, 4名原告律师拎了三大旅行箱来到法庭。所有证据被分装在塑料袋中,摞满了原告席前的桌子。证据数量之多,也说明了,此案的复杂性,以及抄袭的严重程度。这些证据至少包括三部分:作品权利的证据、侵权事实的证据和损失计算的证据。

 

联合起诉的11名作者要求《锦绣未央》的作者周静停止销售《锦绣未央》的书籍,并公开道歉,同时索赔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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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法院确认《锦绣未央》的侵权事实,会对同名电视剧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庄律师解释说:“虽然此案目前刚刚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距离开庭审理和作出判决结果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如果原告提供的证据属实可靠,且网文及之后出版的书籍《锦绣未央》的抄袭事实一旦被法院认定,那么此案就不仅仅是作者周静停止销售和赔偿便能结案,已经拍摄完毕并播出的电视剧《锦绣未央》也可能会受到此案结果的影响。”

 

也就是说:如果一旦法院认定了侵权行为存在,由于侵权作品不具有著作权,基于侵权作品改编、演绎的电视剧,也可能会面临失去权力基础,成为违法作品的尴尬情况。如果被侵权权利人继续起诉影视剧的制作方,甚至会存在赔偿和电视剧停止继续播映的法律风险。

 

网文抄袭乱象频现 

通过司法维权的却很少 


此次网络小说《锦绣未央》被诉侵权,仅是国内网络抄袭的“冰山一角”。最近热播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包括近几年众多热播大剧《甄嬛传》、《花千骨》、《华胥引》的原著小说,也都曾陷入抄袭争议。

 

近些年来,随着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的行业模式的兴盛,以及网络文学网站的盈利模式逐步成熟,网络创作也处于火热的发展状态。尽管各大网络文学网站都采取了一定的反抄袭措施,但是由于技术的限制,和对利润的追逐,使得网络抄袭事件层出不穷。甚至,为了维护自己网站的利益最大化,在《锦绣未央》被爆出抄袭的丑闻之后,其网站也主动为作者站台,认为《锦绣未央》是借鉴其他小说作品,而不是抄袭。

 

《锦绣未央》涉嫌抄袭小说219余本,但事实上此次联名上诉的仅仅有11位作者,也就是说大多数作者都是处于沉默或者观望状态。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小官:“大部分作者在面对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之后,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拿起法律武器,大多人采用一种叫做‘调色盘’的工具将抄袭者的文章在网络上挂出,并希望抄袭者道歉、删文、改文。”

 

这位业内人士称,人们管这种方式叫“挂人维权”,基本上也就是通过舆论的力量,无法取得经济利益的赔偿。

 

而相比较于大量网文抄袭的现象,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成功的案例更是少之又少。

 

除了之前琼瑶女士诉于正《宫锁连城》侵权的成功维权案例以外,其他比较著名的抄袭维权案例还有,2006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庄羽诉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侵害著作权案件,最终也是以认定侵权事实存在,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书籍销售及赔偿损失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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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羽诉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的二审判决结果

 

迪士尼面对抄袭毫不手软 

起诉国产动画《汽车人总动员》获赔135万 

 

相较于国内的著作权人被侵权时喜欢首先在网络社交平台上“挂人维权”的方式不同,国外的著作权人更倾向于首先运用司法手段维护权利,尤其是像迪士尼这样的IP大户,对待权益受损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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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去年闹的沸沸扬扬的国产动画抄袭案吗?电影制造方厦门蓝火焰公司被迪士尼、皮克斯告上法庭。去年底,浦东法院一审判罚《汽车人总动员》抄袭《赛车总动员》属实,要求停止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合计赔偿135万。

 

就在前几天,央视《法治在线》公开了该案的庭审纪实。《汽车人总动员》的制作方方厦门蓝火焰公司一直都在辩称自己的动画形象由其独立创作,借鉴了现实赛车的样式,与原告电影的动画形象不构成实质相似。另外,被告一直宣称《汽车人总动员》是国产电影,不会导致公众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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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新闻关于迪士尼诉《汽车人总动员》侵权的报道

 

针对这一案件,律师认为:虽然该案涉及的《汽车人总动员》的电影内容与迪士尼的《赛车总动员》的剧情并无直接关联,但是其在海报中使用的动画形象和作品名称明显抄袭《赛车总动员》及其中的动画形象,有“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也是可以维权的。

 

对于二审的结果,我们依然翘首以待。因为如果二审继续维持原判,这将给国内的相关行业从业者上一堂特殊的普法课——抄袭并不一定是剧情抄袭,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著作权形象、著作权作品名称都可能会被抄袭,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面对抄袭侵权,司法维护的困境 


当然有人说迪士尼“财大气粗”,玩得起IP,也打得起诉讼,但是国内被抄袭的网文作者大部分都是默默无闻的小众群体,无法支付起昂贵的诉讼费用且可以获得的赔偿较低,也就只能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制造舆论,希望媒体帮助其维权。然而这只是履行自己权利的接口,司法维权果然昂贵到普通作者不可承受么?其实不然。

 

1、抄袭维权的难点在于成本过高吗?

 

事实上在编剧界,抄袭与否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果没有受害人出来提出诉讼,很多事就不了了之了。

 

庄律师向小官解释: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的一种,是典型的“民不告官不理”的权利,只有权利人主动启动司法程序,争取权利,否则除非侵权人“良心发现”,侵权是不会自动停止的。

 

《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侵权赔偿应按照实际损失支付,是为了弥补权利人的损失,而不是为了给权利人谋利,因此,能够证明自己的损失数额也是诉讼过程中关键的一环。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为制止侵权支付的合理开支,也可以要求侵权方予以赔偿。在司法实践中,这些合理的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为诉讼而支付的取证费、公证费、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交通费等。只要能够证明是合理开支,都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迪士尼诉《汽车人总动员》的赔偿中,有35万元就是合理开支的赔偿。琼瑶女士诉于正的案件中,相应的合理开支也得到了支持。

 

小官一位从事编剧的朋友道出了许多被抄袭者放弃用法律手段维权的原委,那就是太耗时费力。一些人甚至用“半年写稿、半年维权”来形容许多编剧们的生存现状。著名编剧余飞说,“编剧是脑力劳动者,写剧本不能分心,打官司却要牵扯一个人的情绪和精力。无法投入创作,编剧就断了唯一的生活来源。”

 

因此,如果要进入漫长的诉讼,最让作者望而却步的是要面对高昂的时间成本。

 

2、著作权侵权案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

 

在众多的影视侵权案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庄律师解释说:因为著作权侵权的特殊性,举证必须包括三个方面:


 1)权利所属,著作权不同于专利权或商标权申请取得,而是作者创作后自动获得,因此在诉讼时,需要证明自己的原创过程,权利归属;


(2)侵权事实的存在,如果只是简单的“复制粘贴”抄袭,侵权事实比较好证明,但是由于一些抄袭者在抄袭的时候,会调整语序更改场景,因此,需要证明文章是抄袭的,并不是非常容易,有时还需要通过评估鉴定才能确认;


(3)损失数额,此项涉及到可以获得支持的赔偿数额,权利人也需要积极举证才能获得相应的支持。

 

律师建议: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就需要留存必要的证据,以便在将来作品被侵权的时候能够便于维权成功,而不是仅靠舆论的力量在网络上无谓的“呐喊”。

 

资本乱入、IP崇拜或是影视抄袭原罪 

 

让人疑惑的是,近年来屡次发生侵权作品改编影视并正常过审、顺利播出的情况。

 

著名编剧汪海林等人频繁发声抵制抄袭,汪海林更是将问题实质直指制度漏洞:


“我国目前广电的报备公示制度有重大漏洞,需要在报备立项、审查等管理措施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版权保护的司法规定及执行细则。”

 

汪海林对目前影视行业的乱象深感担忧。抄袭剽窃、侵权盗版,对行业危害是毁灭性的,是行业生存发展的核心问题。

 

的确,过分娱乐化的文化市场带来了许多“幼稚俗套、廉价五毛、浮夸空洞”的影视作品,对IP过分崇拜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互联网资本的进入。用汪海林的原话说“一群嗷嗷叫的年轻人,杀进来了。”

 

互联网资本、互联网金融炒热了市场,也裹挟了市场。网络文学在资本化后,使互联网的写作变成了一种商业化写作,具有了商业行为的一些特征:可以买卖,形成版权,即所谓的IP。

 

现在,电视剧的工业化速度太快了,很多投资人宁愿把大量资金用在明星主演和后期宣传上,不愿意花大钱去购买原创故事或者去雇一些成名编剧。一些影视剧干脆在大专院校里找学生当枪手写故事。这些学生并没有生活阅历,写不出丰富的故事,自然而然就会选择抄袭。

 

抄袭成风的现状,无疑是对知识产权的侵害,更是对整个网文和影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而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著作权,关注知识产权,对抄袭零容忍,对于行业的发展是一件好事。只有让抄袭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保护原创者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整个影视行业才能得到健康持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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