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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女子分手拒搬离前男友房子”:自讨苦吃,不值得同情

2024-01-22 来源: 网易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评“女子分手拒搬离前男友房子”:自讨苦吃,不值得同情 - 1

身为成年人得为自己担责,没有谁能真正为你负责,感情中也是如此。

微博上有这么一热点新闻:女子分手拒搬离前男友房子。

近日,北京昌平法院执行了一起案件。2007年,被执行人韩女士和申请人邱先生开始同居,后来两人分手,韩女士拒绝搬离邱先生的房子。法院执行时,韩女士母亲情绪激动,坐在地上拒绝离开,坚持要见邱先生,称“谁对我闺女负责”。

起初看新闻到这里,我还当真以为邱先生是个大渣男,骗了人家姑娘十几年的青春。但是一细想不是那么回事,这十多年,韩女士自己没有一点察觉吗?十多年了二人都还是男女朋友关系,也太过匪夷所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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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看了一些相关的细节:2009年男方就主动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女方沉迷佛学,既不出去工作,也没有照顾好男方生活。男方提出分手后女方予以拒绝,且拒绝搬出,拖了6年是男方妥协,自己搬走。

直到2024年,女方依然占着男方的房子,长达15年。

这就很有意思了,在09年就已经提出了分手,结果却占人家房子长达15年,这么看来,男方对她也是仁至义尽。至于女方所提出的,伺候了男方及其父母17年,人家早都已经搬走了,你又是怎么伺候的?

了解了事情原委,别着急打拳,就客观而论:究竟是谁更像流氓一些?

女方母亲瘫在地上,哭喊着:谁对我闺女负责?

呵呵,谁对你闺女负责?你闺女是成年人,她能为自己负责。

时至今日,谈个恋爱沦落至此地步,都是她自讨苦吃,有什么好同情的。

他们07年谈恋爱,男方对女方的期许是希望她能好好照顾自己,然后两个人就开始同居了,女方对自己的定义也是保姆,而不是男方把她当做保姆,这一切也都是她自己愿意的。交往了两年,男方不满意提出分手,女方自己耍无赖不愿意,能怪谁?

女方贪图的是男方的房子,以为只要自己不搬出,他们的关系就没有结束,自己说不定有一天还能转正。真是大错特错。她这么多年的青春,全是自己荒废掉的,怨不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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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新闻事件,我们来延展谈谈,如何看待男女在恋爱中的供养关系?

我个人是很反感这一点的,即便是两个人感情很好,已经进展到同居关系了,也不要指望对方供养你。人家凭什么养你呢?就算是你的父母,养你还是有条件的,更何况只是男女朋友关系。我不知道那些指望男朋友养的某些女孩,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养你”,我们都听过这类的情话,但是听听也就算了。

身为一个成年人,你最应该养自己,而不是期待别人来养你。

我们还会发现,男人很喜欢说“我养你”,他们的期许是女方能好好照顾他们,换言之,就是女方给他们当保姆。而女方的期许是什么?男方养自己,自己什么都不做。

但是有没有想过,你要是什么都不做,没有创造你的价值,人家又凭什么养你呢?是蠢吗?是钱没地方花了吗?对一个人能爱到如此地步,你觉得可能吗?

在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陈俊生之所以出轨,是因为养罗子君养烦了。因为在他看来,罗子君除了逛街买奢侈品花钱如流水,就是没创造一丁点价值呀。这跟离婚后独立自主的凌玲相比较来说差远了,可以说,没有改变前的罗子君毫无价值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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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个人在一段关系中对另一个人来说,毫无价值可言,那么是不是还不如丢弃。他对你的作用不是帮扶你,而是拖你的后腿,你的生活是完全向下的。

男人养老婆孩子天经地义,那是因为老婆生育了孩子,她要是一时半会儿没有工作,她的价值体现在照顾家庭照顾孩子上,让男人工作毫无后顾之忧;可一个女朋友能提供什么价值?

永远都不要苛求有人在恋爱关系中会供养你。

婚姻关系中尚且危机重重,更何况仅仅是谈恋爱。

还有一个关键点我想说:谈恋爱讲究的是你情我愿,人家都已经提出了分手,你死缠烂打管什么用。苦苦纠缠,不搬出房子,你就能顺利成为他的老婆吗?

这是痴人说梦。

人啊,还是要现实一点,当一段关系需要用你的死缠烂打来维持,那么你真的很可怜。

对方不会怜悯你,只会更讨厌你。

有的时候,一些极个别女人声称她们在恋爱关系中被骗了,十几年的青春都没了,你不妨听听细节,未必是她有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担责,没什么好叫屈的。再说了,男方这么多年也有损失,好好的房子被白白占领15年,人家的损失怎么算。

别指望他人为你负责,你为自己负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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