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婚前同居事儿
现在的社会,对于婚前同居事儿,大众都能用很健康,很包容,很阳光的思维去理解,去看待。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六十年代,七十年代的人们,对于男女间的情事,文明者避之不谈,粗俗者则大加指责,粗棍子、大帽子能扔出一大堆。
这一大堆粗棍子、大帽子,即使不把一个健健康康的人压死,也能搞得他生不如死,苟延残喘地如同行尸走肉一样地活着了。
那时,文雅的指责,大多是 :作风不正派,生活有问题,行为不检点 ……
那时,粗俗的指责,大多是 :见了女迈不动步,破鞋儿头子,老骚腥啦 ……
那个年代,很多男女青年在情爱上一片空白,在性爱上一无所知,竟然出现结婚一年多,女人依然是处女的大笑话。
那个年代,男女情爱原本是人世间很正常的一件事,却让人为地搞成了神神秘秘,搞成了诬陷、坑害、搞臭他人的一种手段,一个阴谋。
一九七六年的“胜利十月”后,文艺百花齐放,大众思维开化啦!
现在,人们都能很平淡地看待爱情,看待性爱啦。
我邻居的女儿很优秀,很漂亮,二零二一年复旦毕业。
读书时,与同学相恋。
毕业后工作一南一北。
二零二二年六月,女孩儿的男友将辞掉南方工作,至北京与女友团聚。
男孩儿来京工作,就意味着暂时必须租房度日,就意味着男孩、女孩儿注定要婚前同居。
女孩儿刚刚来电话征求父母的意见 ……
如果你是女孩儿的父母,你将怎样来回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