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珠海员工补偿方案确定:“N+1”经济补偿金不设上限
今日,据界面新闻报道,记者从佳能珠海员工处获得一份《关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优待方案的公告》,公告显示,补偿金分为五部分:经济补偿金、特别慰劳金、就业支援金、感怀铭记奖金以及春节慰问金。公告日期为2022年1月16日。
公司声明称,未在2022年1月23日17点(周日)前与公司签署解除协议的员工,上述优待方案将不再适用,公司只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以2月10日实际转账金额为准。
据了解,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N+1:“N”是指法定经济补偿金,即员工公司工龄x员工月平均工资;“+1”是指相当于代通知金(即1个月月平均工资)的金额。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以3倍数额作为上限计算,且计算工龄的最高年限为12年,但佳能珠海本次优待方案不设定该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佳能中国此前回应称,佳能计划关闭位于珠海的部分产线,该产线主要生产数码相机产品。资料显示,佳能珠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至今已有32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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