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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鬼才”邱兴隆病逝 主张全面废除死刑

2017-09-21 来源: 财新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9月20日晚间,刑法学者兼律师邱兴隆病逝的消息在社交平台传开,震惊法律界。多位消息人士向财新记者证实,现年54岁的邱兴隆当天中午因肺癌不治去世,他生前一度向师友隐瞒病情并嘱咐丧事从简。

邱兴隆是法律界多面手,人生跌宕起伏,以学术起家后下海经商,两度“入狱”又重归学术,同时从事刑事辩护工作,熟悉他的人称其为“鬼才”“怪才”。除此之外,邱兴隆还因其鲜明的“全面废除死刑”主张广为舆论关注,但生前与律界同行的名誉权纠纷令外界对他颇有微词。

1963年1月,邱兴隆出生于湖南省湘乡市东台山下。1979年,16岁的他考取西南政法学院 (现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这期间,正值建国后首部刑法典出炉,邱兴隆将刑法学作为主攻课程,确信其是今后工作的“看家法”,并在该校学报上发表首篇学术论文,开启学术研究生涯。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后,邱兴隆继续攻读刑法学硕士,师从已故法学家邓又天教授,完成原始学术积累,其12万字毕业论文《刑罚功能论》颇具前瞻性。1986年,邱兴隆报考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被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破格录取,也从此开启传奇人生。

“客观地说。在博士生的前一年半,我是勤勉而认真的。”邱兴隆曾自述,读博期间,他与同门师兄陈兴良合作研究罪刑关系问题,合作发表《罪刑关系论》《刑法体系的反思与重构》等颇具学术影响的论文,还与许章润先生合作完成《刑法学》一书,成为其学术生涯的重要里程碑。但在博士论文写作期间,邱兴隆原本安稳的心开始变得浮躁,用他自己的话说,“正是这种出于冲动的选择使我改变了留京工作的打算,甚至埋下了命运多难的种子”。

1987年,海南建省前夕,邱兴隆借论文调查之机与海南大学法学院商定分配去向,后在该院支持下创办书店,决定以商辅学,论文写作就此搁浅。但1989年盛夏,尚未到海南报到的邱兴隆因涉嫌“非法出版”被送至北京市公安局收容审查站,遭羁押185天,这期间,海南大学明确表示不再接收他。此后,高铭暄教授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协商,决定让邱兴隆一年内重写博士论文申请学位,但邱兴隆由于种种原因不辞而别,当起了个体书贩,不料再次入狱。

1993年,经营图书生意的邱兴隆在石家庄追款,对方给了他一批盗版《读者文摘》(百期精华)冲抵债务。时值“扫黄打非”期间,邱兴隆先因涉嫌“非法出版”被收容审查,后又因时任河北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被以涉嫌“投机倒把”遭逮捕。三年后,他被石家庄市中级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1998年12月,河北省高级法院终审改判其无罪。羁押期间,邱兴隆在铁窗之中记录所见、所思,透视中国监狱亚文化,反思刑事司法的误区,后出版《刑罚理性导论——刑罚的正当性原论》等共计百万余字的专著。

无罪获释后,36岁的邱兴隆复归学界,到母校西南政法大学执教并重新申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的博士学位。此后,他辗转湘潭大学、厦门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任教,并创办醒龙律师事务所,担任名誉主任,还曾获评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有过牢狱之灾的邱兴隆在学界较早公开主张“全面废除死刑”。世纪之交,应同门师兄、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邀请,邱兴隆走上北大讲台,以“死刑的德性”为题阐述观点,这是他首次在公共场合明确提出应立即废止死刑。但在如今的法学界,对待死刑的主流观点是不能马上废除死刑,而是逐步废除死刑,即立法上削减死刑罪名、司法上慎用死刑,通过相当时间的过渡,最终实现死刑的废止。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削减13个死刑罪名之际,邱兴隆公开撰文提出忧虑,主张应一步到位废除死刑,“越快越好”。

近年来,邱兴隆密切关注聂树斌案、贾敬龙案、于欢案等热点案件,其言行凸显鲜明的人权保障立场。比如,在邱兴隆的帮助下,聂树斌案再审辩护律师李树亭找到了跟聂树斌在同一个监室羁押过的人,此人曾向邱兴隆诉说聂树斌被刑讯的情形,邱将此拍成视频,李树亭2015年将视频提交给了山东省高级法院。2016年下半年,河北石家庄村民贾敬龙因遭遇强拆而报复杀人引爆舆论场,案发后贾敬龙的行为是否构成自首成为一大争议点。邱兴隆就此撰文表示,贾敬龙成立自首,不应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2017年年初,山东青年于欢刺死辱母者案成为舆论焦点,一审法院的无期徒刑判决冲击民众认知。争议声中,邱兴隆曾撰写《五问刺死辱母者案——限于法教义学的分析》一文,批评一审逻辑混乱、疏于考量、量刑显然失当,呼吁二审予以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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