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背诵“创文”知识争议续:两教师罚薪决定突撤销
【财新网】(记者 陈少远)湖南省郴州市两公办中学教师因拒答“创文”(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抽查被罚薪的争议持续发酵。财新记者19日晚获知,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已撤销原问责决定,并认为此前的处罚“问责过重”。
这一决定是19日下午苏仙区教育局召开局务会作出的。苏仙区两教师因拒绝回答“创文”抽查遭罚薪的消息19日经财新网报道后,引发舆论关注。
对于这一争议处罚行为,不乏声音指出,当地对两位教师的处罚并无合理依据,“有悖师德”的指责也不合理,并质疑该市让教师和学生背诵“创文”知识突击迎检的行为。
2017年9月4日,郴州市创建办(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赴该区苏仙中学进行创建文明城市初检,面对创建办人员提问,教师贺红梅拒绝回答创文知识,而另一位教师何兰芬“冒充学生家长”“意图蒙混过关”。这一情况在一份近日流传于网络的通报中被披露。
根据这份通报,因为两位老师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迎检的关键时期“给区教育局及至苏仙区的创文工作带来负面影响”,被当地教育局处以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分。
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负责纪检工作的一位人士此前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透露,该项处罚由该区教育局作出,并在郴州政府部门内部通报流传,是因为教师作为公职人员,拒绝回答“创文”知识,作风不好,态度恶劣,造成不好的影响。对两位教师进行追责,意在向其他公职人员强调,对于“创文”这一项中心工作,“大家要齐心合力一起完成”。
而处罚两位老师的依据是中共湖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单位于2013年印发的《关于对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和干部作风要求进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其中第七条规定,对于“言行不当,行为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及“其他有损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形象行为”等应当进行问责。
郴州于2015年申报参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该评选活动由中央文明办牵头举办,每三年一届,被认为是一项含金量很高的城市评选表彰活动。根据2015年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地级以上参评城市要接受3大板块、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的考核,共有188条测评标准。其中测评项目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含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等。而在测评的数据指标中,有一项为“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要大于90%”。
根据郴州市的工作计划,对于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提出了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师生在2017年要“达到100%”的目标。一位郴州市民告诉财新记者,在郴州市的初检前,常有抽检人员在路上检查路人背诵创文知识。
不过,中央文明办于近日发布了关于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城市(区、县)的公示通知显示,因发生“一票否决”重大问题,郴州市已被取消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参评资格。
取消处罚决定的苏仙区教育局表示,创文工作需得到广大市民包括所有在校师生员工的大力支持和自觉参与,今后将“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央文明办对创文评选已提出要求,若参评城市搞“一阵风”、“运动式”创建,突击迎检、扰民劳民,将面临扣罚测评分数等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