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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公署长郑雁雄是什么人?曾解决“乌坎事件”,对媒体态度很强硬(组图)

2020-07-04 来源: 综合报道 评论3条

中国国务院7月3日决定,任命郑雁雄为中央政府驻香港国安公署署长,任命李江舟、孙青野为副署长。任命骆惠宁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

外界普遍认为,香港实施《国安法》后如此迅速宣布人事任命,说明北京早已经部署对香港国家安全管制的具体安排。

郑雁雄此前是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曾解决“乌坎事件”,因对媒体态度强硬广为人知。郑雁雄的广东人身份以及长期在广东执政的经历,相比内地一些官员,他对于香港问题比较清楚,也曾在过去数年多次与中联办、港府官员有接触。

他的宣传经验、处理“乌坎事件”时候表现出的政治经验,以及长期从事政策研究的履历,都成为他执掌国安公署的“底气”。

安全公署长郑雁雄是什么人?曾解决“乌坎事件”,对媒体态度很强硬(组图) - 1

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据BBC中文网报道,最新任命的中央政府驻香港国安公署署长郑雁雄,今年56岁, 广东汕头市人。官方资料显示,赴港之前,他是广东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此前,2005年任汕尾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2011年升至汕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1年,乌坎村民因土地纠纷,与地方政府直接对抗,持续多年,并引发警民冲突,史称“乌坎事件”,被认为是中国大陆群体事件的标志性事件。时任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是“乌坎事件”的主政官员,因他的强硬手段被香港和国际媒体报道。

网路上传播着大量关于郑雁雄对媒体态度非常强硬的讨论和视频。郑雁雄被委任香港国安署长的消息一出,他曾经在记者会上抨击乌坎村民对境外媒体寻求援助的视频被网友挖出,香港本地媒体广泛转载。

视频显示他说:“境外媒体信得过,母猪都会上树”。

郑雁雄还骂过:“像这样负责任的政府你不指望,你指望国外几个烂媒体!烂报纸!烂网站!好坏都颠倒了。”

同一段视频显示,他曾说:“找几个记者来炒一炒,外面说得越难听,我越高兴。你麻烦了,到时候你的上级一急,把你撤了,把我给撤了又有甚么好处?再派一个市委书记来,也不见得比郑雁雄好多少。”

官方信息还显示, 郑雁雄于1984年参加工作,198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广州中医学院党委任职。1998年调任人民日报社华南分社,后升任秘书长。2002年到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任职。

此外,刚任命的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副署长李江舟此前是公安部驻中联办警务联络部部长,公安部最高级驻港官员。

3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对媒体说,中联办警务联络部是香港与大陆执法部门的桥梁,熟悉两地执法部门。李江舟已经来港工作多年,熟悉香港情况。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对香港媒体表示,新任命的国安事务顾问骆惠宁同时身兼三职,具有很大权威性和很高的政治地位,可以发挥指导、监督和支持特区政府维护国安工作,亦可以发挥特区和中央之间的联系作用,在推进工作方面更有效率。

懂得何时强硬何时怀柔  郑雁雄执掌国安公署背后的政治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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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维网消息,这一轮中共涉港官员任命是香港《国安法》6月30日正式公布后的具体落地措施,人事调整背后也透露出多个信号,折射中国政府治港思路。

首先,骆惠宁兼任香港国安委事务顾问的任命凸显北京希望国安事务可以在中央和港府之间“无缝连接”的目标,体现了北京方面对于香港国安委的重视。

香港国安委是负责香港国安事务的主要机构,根据香港《国安法》规定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政务司长、财政司长、律政司长、保安局局长及警务处处长等,要接受中央的监督和问责。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则由中央政府指派,就香港国安委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国安事务顾问列席香港国安委会议。

此前有猜测分析国安事务顾问一职或由“国安公署”负责人担任。但是出人意料是由级别更高的中联办主任担任,可从中看出北京希望香港国安委能够通过骆惠宁,与中国中央政府起到密切沟通的目的,凸显对于香港国安委这一机构的高度重视。

其次,执掌“国安公署”人选郑雁雄,此前并不在外界猜测名单中。但是从郑雁雄的履历,能够看出中国决策者们对于国安公署这个机构的定位。

郑雁雄的广东人身份以及长期在广东执政的经历,相比内地一些官员,他对于香港问题比较清楚,也曾在过去数年多次与中联办、港府官员有接触。例如2020年1月骆惠宁刚赴港时,即前往广东与广东省委官员见面,当时郑雁雄就出现在现场。

从郑雁雄的履历开看,可以说是一个标准的广东政治干部。他的宣传经验、处理“乌坎事件”时候表现出的政治经验,以及长期从事政策研究的履历,都成为他执掌国安公署的“底气”。

郑雁雄作为一名副省部级官员,也印证了国安公署“副部级”的级别。

值得注意的是,郑雁雄的任命打破了外界此前推测国安公署“掌门人”会从公安、国安等国家强力机构选任的可能。分别来自公安、国安的李江舟和孙青野任副署长,则证明国安公署由“政治干部担任正职+业务干部兼任副职”构成。

北京选派郑雁雄这样一名政治干部执掌国安公署的考量,在于香港《国安法》赋予这个机构、这个职位极大的权力,同时香港问题的解决也不能简单依靠强力手段,而是需要一个懂得政治的干部“长袖善舞”,懂得何时强硬何时怀柔,清楚“香港国安无小事”这一句话的现实性和重要性。

尽管设置了国安公署,但是北京并不想向香港人释放过度强硬的信号,这是中共选拔夏宝龙、骆惠宁两名曾经的地方高官负责香港事务的原因,也是郑雁雄这种“政治干部”能够执掌驻港国安公署的理由。

可直接介入罪案 国安公署的角色和权力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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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维网报道,作为北京在香港设立的第四个派驻机构,代表北京在香港行使国家安全职权的机构——“国安公署”的职能和权力边界,未来在香港国家安全案件上将扮演什么角色,如何与港府以及香港国安委配合,也广受关注。

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在香港的派驻机构,国安公署在维护国家安全层面,香港《国安法》赋予了这一机构在香港进行执法的权力,是有立案、侦查等执法权的强力机构。从香港《国安法》具体的条款来看,国安公署在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层面,有着极高的“凌驾性”和代表中央的权威性。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层面。首先,在国家安全方面,香港《国安法》赋予国安公署“监督、指导”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力。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了国安公署的职责,其中一项就是“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

而在香港履行维护国家权的职责是由“香港国安委”行使——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包括特首和港府主要官员、纪律部队成员都是“香港国安委”成员,其中特首是“香港国安委主席”。所以,这一点可以说是北京对国安公署进行了充分赋权。

其次,国安公署的权力,还体现在对香港涉及国安的机构——警队国家安全部门和律政司国家安全部门负责人的任命,需征询国安公署意见。香港《国安法》第十六条和第十八条分别规定,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部和律政司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控部门的负责人,由香港特首任命前须书面国安公署的意见。这意味着,驻港国安公署对上述人选的任用,某种意义上需要国安公署的同意。

再次,国安公署及其人员在香港拥有独立执法权和豁免权。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九条,“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是国安公署的职责之一。第六十条之规定:

国安公署及其人员依据本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国安公署制发的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人员和车辆等,在执行职务时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执法人员检查、搜查和扣押;国安公署及其人员享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豁免。

也就是说,国安公署直接隶属于北京中央政府,在香港“执行职务时”不受香港政府管辖,具有超越监督和指导港府以及香港国安委的权力。张晓明称,国安公署是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香港《国安法》第六十条规定,相关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法例管辖,这参照了《驻军法》和国际上通用的一些做法,是为保障相关人员的工作需求和保密规定,但香港《国安法》亦规定国安公署只在三个特定情形下行使执法权。

这三种情形具体体现在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三种类型的案件可以由国安公署直接管辖,分别为:

(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

(二)出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

(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

也就是说,国安公署只有在“境外势力介入,港府管辖有困难”、“港府无法执法”及“出现国安重大威胁”三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方可直接对香港涉国安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

国安法落地香港,已经让港人看到的北京在维护“一国”上强硬,对于国安公署这样的驻港强力机构,港人难免担忧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如何在打击香港涉及国家安全犯罪的同时,避免手中权力滥用和越界,可能是国安公署未来的一大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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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3)
OHRachel
OHRachel 2020-07-04 回复
中央用人还是很到位的
杜宛青_Marina
杜宛青_Marina 2020-07-04 回复
期待郑署长更多精彩语录
KatCat_Si
KatCat_Si 2020-07-04 回复
好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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