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传奇首页
游戏我的天下首页
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05月05日 13.6°C-15.2°C
澳元 : 人民币=4.78
悉尼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深圳新员工入职遭性侵:她喝那么多酒,一定是在勾引我!(图)

2020-05-22 来源: 摆渡人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1-

你能想象吗?在深圳,这样一个现代化文明的城市。一个新入职的22岁女孩,去参加公司聚会,酒醉后被认识两天的男同事带走。

期间女孩的伴侣,也是一位小姐姐,急得多方打听联系。男同事在被追问之下,依然谎称女孩已经被别人接走。

深圳新员工入职遭性侵:她喝那么多酒,一定是在勾引我!(图) - 1

直到小姐姐一方带人找上门来,看到瘫坐在地上的女孩,和满屋狼藉。男同事误以为小姐姐是女孩的朋友或家人,继续狡辩,自称和女孩是恋爱关系,双方自愿。

他承认在女孩醉酒的情况下,强行发生了关系,挑衅说:“这也算强奸嘛?”还引导对方想想女友的名誉,大意是说:“这事儿闹大了,她以后还怎么做人?”小姐姐保留聊天记录,现场照片,全程录音,果断报警。结果男的进了派出所,依旧吊儿郎当,跟没事儿一样找人要烟抽。

小姐姐气不过,把他打了一顿。最后被调解,赔给男的一千块。事发后第二天,这件事在微博被广泛讨论,然后第三天,警方立案,对男同事进行立案拘留。

-2-

让我特别心疼的是,这个小姐姐一直在微博强调:她女朋友参加聚会时,穿的是短袖和长裤。期间还跟她保持联系。她真的已经很小心了。还是没想到会被同事下手。

没想到,即便如此,依然有人在评论区留言:“我觉得女方如果不同意,男方基本不可能得逞,如果是真的,下次还是别喝酒了,省的麻烦。”“一个女生,明明知道酒醉后会发生什么,还真的喝醉了。”这和那个猥琐男在派出所的狡辩如出一辙。

据称,当时男的也理直气壮:“她后来还喝了一些白酒,你们知不知道喝白酒是怎么回事啊?!”咋,女人喝白酒,就意味着她的一切都无所谓了,可以任你摆布了?这不得不让人联想到一些垃圾电视剧。

没错,一些垃圾电视剧,动不动就出现一些垃圾剧情:“一男一女喝多了,不小心睡到一起,第二天醒来,女的一声尖叫,之后和男的谈起了恋爱。”这种垃圾剧情,给了多少垃圾男垃圾幻想:“一个女孩喝多了,我就可以随便跟她睡到一起,第二天再造谣双方自愿,那我就没什么责任了吧。”“说不定还能谈场恋爱。”“这样的事情在电视上不是很常见吗?”或许那些垃圾编剧,本身是这种龌龊的垃圾人吧!

-3-

女人明明不是哑巴。但一些男人很喜欢代替女人说话,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对方头上。他们希望女人能够说“yes”,而不是说“no”。于是,女人在说“no”的时候,他们假装那是情趣。女人无法开口的时候,他们假装那是默许。对于喝酒的女人,他们编造了一句话,叫:“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机会。”

意思是说,每一个喝醉的女人,都是有意给男人制造机会。好大的脸!进而他们又制造了“捡尸文化”(真侮辱了“文化”这俩字儿),专门守在酒吧门口,挑选落单的醉酒女下手。甚至建立了专门的贴吧,qq群,呼朋引伴,狼狈为奸。得手之后,堂而皇之在qq空间炫耀。

深圳新员工入职遭性侵:她喝那么多酒,一定是在勾引我!(图) - 2

有人曾做过实验:他们找了个女演员,扮演喝醉的女人,独自走出酒吧。没多久,就有男人上前,试探着动手动脚。女演员推了对方一把,男人走开了。没多久,又来了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很绅士地要送她回家。女演员表示迟疑,该男士发誓自己只是想做好事,一定会送她回家。

于是,女演员上车。车子开着开着,很快就偏离了路线,直奔宾馆而去。还好,那只是个装醉的女演员,后面还有跟随保护她的人,所以没有发生什么。可如果那真的是个喝醉了的女孩呢?后果不堪设想。

-4-

前两天,我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一个26岁的土耳其女孩,在被性侵后,开枪打死了侵犯她的人。然后把他的头颅路,扔到村民面前,说:“不要玩弄我的名誉。这是一个玩弄我名誉的男人的头。”后来这个故事被实证,是2012年的旧闻,真假难辨。但底下有几个评论很有意思。

其中一个人说:“这男人应该是很喜欢被人射击吧,虽然大部分的男人嘴上不愿意承认,但他们的身体很诚实。”另一个人附和:“是呀,如果他真的不希望这种事发生,他应该会知道穿防弹衣或者防砍的衣服才对。但他没有,听起来就好像他很希望别人这么对他。”

以上反讽,是不是很滑稽?但这是目前,大多数女人的真实处境。就好像那个刚刚入职的女孩。她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像男人一样喝了一点酒,不小心喝多了。然后就被视为“轻浮”,“默许”。随便一个男人,就可以充当她的男朋友,哪怕她从来没想过要交男朋友。这不禁让我重新思考“强奸”的含义。

其实,所谓强奸,就是把一样你本能抗拒的东西,强加于你。而这场强奸,从人们带着有色眼镜看待那些醉酒的女人,把莫名其妙的想法强加在她们身上时,就已经开始了。

关键词: 性侵新员工职场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分享新闻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info@sydneytoday.com 商业合作: business@sydneytoday.com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news@sydneytoday.com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